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

人权普世价值观消饵暴民运动倾向

其实,没有权力的中产者,并不是损害贫民利益的人。损害贫民利益的,是专治权力制得既得利益者,和极左民粹的本来身份,专治权力层被淘汰者,象张宏良。中产者,只不过是凭自已的专业技术能力,在专治社会里成功自保。成功自保,这不是罪!固然,也有一些为虎作伥的权力寻租附庸,他们只是极少数的。在民主宪政维新后,约定一条清晰的法律界限,不以报复为目标,不扩大打击面,让他们把侵吞的社会利益,以某种方式回馈社会足矣。中产技术层,既是专治制度所必须,也是民主制度社会所必须。以摧毁中产技术层为目标的“革命”,只能是短命暴民运动,是人类社会的倒退,和文明进步,半点关系没有。

被愚弄的暴民炮灰本来贫民,这是不用怀疑的。但是,挑动暴民作炮灰而谋取自已利益的极左民粹革命家们,是来自于贫民呢,还是没落的政治贵族呢?笔者直观感觉上看,邪恶的极左民粹革命家们,几乎清一色是专治既得利益集团里分赃争斗的失败者。极左民粹,本质上原来就是既得利益集团;在内部争斗失败后,为夺回既得利益,而不惜牺牲社会民众的生命利益的恶魔!

再看贫民阶层反抗领袖,普遍性地胸无大志,但求生计;也比较纯朴。象陈胜,传说中在耕田时说出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”,(文化程度真高),让时光机里的司马迁听到外,没见过陈胜有什么胸怀大志的表现。樊崇逢安,象史莱克一样老实可爱。李自成和张献忠比起来,象一个纯真的小姑娘。这也不奇怪,在专治制度的末期,也是《黄宗羲定律》效应的末期,民不聊生,暴是为了聊生,不暴也是为了聊生,能够聊生了,也就无所谓暴了。

而极左民粹革命家,本来就是为了夺取专治既得利益集团的宝座,本来就不愁生计。既然辖出去要做皇帝才罢休,那里管你民众聊不聊生,只要民众没死光,闹完中国革命闹世界革命。“核大战死几亿人算什么?中国死得起”,毛上帝说。他草芥中国人命的姿态,不让极左民粹杂种崇拜,那才叫奇怪呢!却把赫鲁晓夫和波兰总理却吓坏了,后者狂叫:“你中国有六亿人死得起,我波兰只有三千万,一撇就没了!”。就这样,里里外外都知道毛上帝是个疯子。人世间有谁不害怕乱舞大刀专往人群里撞的疯子,多半也是疯子。

既得利益阶层中比较弱少的那一部分,如果迷恋于不正当的剥削社会的既得利益的再划分,而不愿意支持人权普世的价值观,就极有可能成为《最危险的反社会的极左民粹》。原因在于其目的既非高尚,其手段必然下流。另一方面,如果贫民出身却期望成为剥削阶级的一分子,进而奴役剥削原来的贫民同胞。这些人,尽管出身贫困,但是在精神上,等同于权力斗争失败的没落贵族,(相当于还没斗争就失败了(笑笑)),也同样是极左民粹。因此,把极左民粹归纳为权力斗争失败的既得利益者,应该是没错的。不妨看看,污友之乡的张宏良之类,还有什么左狗老田死马之流,有那个是承认并维护人权利益的普世的价值观的?这些所谓的“极左马列革命家”,只不过是想自已当皇帝残害人民的极左民粹,“直民贼也!”(黄宗羲语)。

在专治特权社会里,深受专治特权,在《黄宗羲定律》蹂躏下的底层民众,自然有反抗特权压迫,争取自身权益的要求。但是,这一利益诉求如果超出人权普世价值观的范围,就必然沦为极左民粹。原因很简单,你争取自已的人权利益,《我的利益在那里》,那是对你自已的自由和利益的保护,是正当的。而一旦超出这个范筹,就必然侵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人权利益,你就已经变成以成为剥削者的远大理想,成为一个危害社会的暴民了。尽管,你可能出身只是一个贫民。

是否暴民,取决于是否以人权利益的普世的价值观,以及维护平等人权利益的共和约法,为社会进步的奋斗目的。《欲壑难填:人或会穷,不是施暴发泄的合法理由》。关键就在于“期望”!利益的主观期望是无限的。《选择性体验心理》,会令您把自已极端自私的欲望,理解成正义道德的呼声,《道德啊,世间邪恶,均以汝为名!》。你的期望还是以平等的人权价值观为目标的吗?人的主观期望需求是无限的。笔者发现,此时用“欲望”(desire)表述,显得更为准确。

可见,即使是对于缺乏“文化素质”的民众,也远不是不可理喻的“贱民”。只要他们懂得争取的是自已的利益,而不是绝对道德观下的远大理想,“国家利益”,“顾全大局”,被极左民粹利用而成为危害社会的暴民的机会,就会低得多。另一方面,如果基层自治组织的建立、组织和共同利益的约束;能够更好地反映基层民众的切身人权利益。那么,无论极左民粹如何挑拨,形成危害整个社会,特别是把原有权力层斩尽杀绝的暴民运动,就不会发生。缺乏基层的自治组织,不懂得持久地支持“温和”的利益代理人与既得利益阶层的博羿。导致基层民众与社会权力层之间,互相缺乏的信任,是既得利益者倾向于寻求君权专治,避免暴民形成;却令暴民政治终不可免的原因。可见,基层自治既是民主社会的基石,同样,是社会安定的保证,是社会安定的水密舱。

暴民运动的鼓动者,以血酬手段要求过分利益让步,侵吞他人的人权利益;即“绝对平均”,“不患贫而患不均”,“高福利广覆盖”,“退出自由竞争,暴力威胁社会做寄生虫”等等,确实也是一种利益主张。问题在于,他们按欲望而声明,但有能力维护吗?答案是没有!肯定没有!因此,如果强行主张无法维护的利益,本质上就是反人类,反社会。无论中中国的历史,还是西方的历史,以及古代的罗马史,清除他们的威胁,属于技术手段,即使不计算火力物流的工业化效弦;胜算也是极高,可见支持暴民运动,充其量是一种同归于尽的政治立场。有必要吗?就算成功了,也无非是为他人别有用心者做嫁衣裳,值得吗?

可见,贫穷是利益声明的动力,但是,贫穷本身,并不象马列毛教教唆那样,必然代表着正义。只有当您的奋斗,与人权普世的价值观,与民主宪政结合为一,穷人的反抗,才具有正义性。因为,它的反抗,以不侵害他人合法的人权利益而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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